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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律师见证

        律师也可以执业律师的身份见证代书遗嘱。律师见证代书遗嘱,应当符合律师见证的基本业务规范,此项业务操作应十分慎重。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从事见证业务,所以律师见证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在从事律师见证业务时,应当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有两名律师在场见证,由其中一名律师代书,两名律师都应当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并同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所有签名和盖章应当注明年、月、日。
        在我国,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的要件有:(1)两个以上见证人到场见证;(2)由其中一名代书并签名、另一名见证人签名;(3)遗嘱应当注明年月日;(4)应当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上四个条件,对代书遗嘱而言缺一不可。此外,代书人应当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律师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可以作为见证人对代书遗嘱进行见证,其应当满足的形式要件与一般的公民见证并无二致。
        一般的自书遗嘱不需要进行见证和公证,但此形式经常引发家庭纠纷,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第三人特别是律师见证。但遗嘱的见证必须是在两位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可以是律师)的见证下才有效。律师见证遗嘱和自然人见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只是因为律师相对具有专业知识,可以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