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遗产范围时,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33 时间:2014/11/19
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在继承开始后,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 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 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分。
3. 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