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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可以变更或撤消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85    时间:2014/12/01
       遗嘱人撤销或变更所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原立遗嘱方式进行。用新的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以与设立该遗嘱相同的方式进行,如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变更时仍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用其他方式的新立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A、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因其效力相等,因此它们之间可以用任何一种新设立的遗嘱来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B、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因此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只能采用公证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