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被继承人能剥夺继承权吗?
作者: 访问次数:103 时间:2022/02/11
随着公证遗嘱的订立,家中小儿子对待父母的态度在悄然间发生了转变。前几年,曾大爷因病离世后,家中小儿子对于母亲刘大妈的态度更是变本加厉。不仅不愿意照顾母亲的日常生活,还动不动就虐待母亲。
家中姐姐知道这件事后联系到家中的大哥,兄妹俩共同找到“帮传承”的律师进行咨询。家中小弟弟的行为会丧失继承权吗?让我们看看律师如何解答。
律师在了解了曾先生家的情况后表示,继承涉及家庭财产的传承,事关千家万户。遗嘱继承因遗嘱的存在体现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故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效力。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也就是说,有上述五种情况之一的,继承人即丧失继承权。
律师表示,即便可以认定小儿子对母亲实施了虐待行为,但是这份遗嘱是曾先生的父母共同订立的,如今父亲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小儿子对于父亲名下的财产份额,依然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由于小儿子对待母亲实施虐待行为,根据《民法典》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的规定,母亲可以到公证处撤销这份公证遗嘱,对自己名下的财产份额重新安排。
本律师提示,如果曾先生的母亲也已经离世,那么其他子女可以提交小儿子虐待母亲的证据,剥夺他继承母亲份额的权利。但是,如果小儿子可以拿出一份母亲留下的谅解函,那么小儿子依然可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
本案中,曾先生弟弟是否能因为虐待自己的母亲而失去继承权,要从其虐待母亲的时间、手段、结果还有其而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个维度进行判断。如果家中小弟确实在长达好几年的时间中虐待自己的母亲,甚至造成被继承人身体上的残疾,这些都属于非常严重的情况,只要老人能提供就医证明,民警出警记录,或者邻居平时对小儿子的风评,都是有力的证据,可以令小儿子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