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引发兄弟争执,房产到底应该如何划分
作者: 访问次数:100 时间:2022/03/17

在我们的心中,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不仅仅是有了心灵的归属感,更重要的是给自己的人生增加了一份保障。毕竟就目前房产的价值来看,是我们一般人不能轻易获得的,也正因如此,房子成为近几年家庭纠纷的核心问题。刘先生的父母生前拥有一套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的房产,老两口养育了五个子女,刘先生是家中长子,多年来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在这套房产内。
家中大弟弟一直未婚并且没有子女,前些年因一次意外离世,故父母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便由刘先生、家中小弟弟和两个妹妹继承,每人占四分之一的份额。
据刘先生所述,大弟弟的房子当初由他出资购买,弟弟去世后,房产的继承依旧是兄弟姐妹平均分配,考虑到刘先生当初作为房产的出资人,一家人签订协议,决定在大弟弟的房子出售后,多分给刘先生50万元。再加上刘先生名下没有其他住宅,所以父母的房产由刘先生继续居住使用,但他要给弟弟妹妹们相应的补偿。
就这样,卖大弟弟房产的事情,交给家中小弟弟办理。房子作价790万元,再扣除答应给刘先生的50万元之后,由兄妹四人平均分配,这样算下来,刘先生应得到将近250万元的售房款。而小弟弟却失信在先,没按照约定给付刘先生250万元。由于自己没有得到大弟弟的售房款,刘先生表示,自己也没有能力完全给付自己继承父母房产后,答应给弟弟妹妹们的补偿。
谁知,由于没有支付补偿款,导致刘先生与兄弟姐妹闹上法院,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如今要被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刘先生的描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考虑到刘先生家的情况,杨在明律师表示,两套房产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是包括刘先生在内的兄弟姐妹四人,因此,对于房产的相关权益,兄弟姐妹应平均分配。
考虑到当初给大弟弟买房,是刘先生出资,小弟弟和两个妹妹也承诺卖房后给刘先生50万元作为补偿,并且签订了一份家庭协议。面对小弟弟变卦的情况,杨在明律师表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鉴于刘先生起诉小弟弟的诉讼已经立案,杨在明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刘先生可以获得本该属于他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