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产的司法处理方式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57 时间:2014/11/19
关于遗产的房产处理可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各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其他方相应的补偿;
3. 若各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 若继承房产系农村的宅基地房或新式里弄房,则可由法院作出房产分户的处理,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院的判决作出房产分户和一个房地产证分为几个房地权证的处理进行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