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人:赵化律师      
手机:15607149333(微信同号)          
           13554534288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1号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手机地图导航:2008新长江广场)(公交、地铁2、7号线“螃蟹岬”站即是)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
:乘  或至“螃蟹岬”站B出口即到
公交路线一、乘15、34、43、511、573、576、586、777、717、729、811、543、584、606至“中山路螃蟹岬”站下车即到
                二、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您的位置:武汉遗产继承纠纷律师网 > 律师文集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522    时间:2014/12/08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作为死者遗产继承人的界限,法定继承人是由继承法直接规定的,而不是被继承人生前自己决定的 。
       依据《继承法》第10条及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继承法》第11条规定,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人。
 
 
术语注释:
配偶,是指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相的称谓。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