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末娄克人以强悍的民族性来对付温顺的埃及人,也是这一类的例子。地形上的均势在这问题上也可以收到极好的效果。我们知道,丹麦的国王决不是最有势力的君主,但是他却能在松德(波罗的)海峡向最强大的君主收取过境税。因为这位国王利用陆地的有利地势,可以使大海向他纳贡。而威尼斯利用海洋的有利条件,则使陆地来供养它的海湾。在海洋的环抱中,它是牢不可破的。至于西印度的殖民地则还是婴儿,没有母城哺乳就不能生活。但是象这样的殖民地如果是到了断奶的年龄而没有断奶,那就是我判断错了。使我大惑不解的是君主们却乐于用该断奶而不断奶的方式来耗尽自己的精力。以上所谈的是权力的原则,不管是民族国家还是殖民省国家,也不管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都能适用。这些原则都是外在的,都是以财富的条件为基础的。
接着要谈的是有关权威的原则;这是内在的原则,是以心灵的各种素养为基础的。能够把心灵的素养和财富的有利条件在政府里结合起来的立法者,就是接近上帝的业绩。上帝的政府包括天国和尘世。柏拉图说:当君主是哲学家,或哲学家当了君主的时候,世界就幸福了。他所用的语言虽然不同,但是谈的却是上面的道理。所罗门说:“我见日光之下有一件祸患似乎出于掌权的错误(不论是显贵才智之士或奴仆,就国王的利益来说,国王都把他们放在武力之下),就是愚昧人立在高位,富足人(可能是在德行和智慧上,或心灵的素养上的富足,也可能是财富方面很富足,其均势能使他们体会到国家的利益)坐在低位。我见过仆人骑马,王子象仆人在地上步行。”有人忧郁地抱怨说,权力和权威的原则、心灵的索养和财富的条件,并没有在帝国的桂冠或皇冕上相遇而并存过!因此,如果我们多少还有些爱国心或经纶之术的话,就让我们从私人利益的泥潭里跳出来,沉思美德,伸出手来消除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祸患”吧。凡是不能防止这种祸患的政府,就不可能是好政府。凡是能免于这种祸患的政府,就必然是完美的政府。所罗门告诉我们,产生这种祸患的原因是由于“掌权的人”,是由于那些排斥天国的珍贵美德和美德对政府的影响——权威,而以尘世秽物为均势基础的权力原则。我们找寻权力的均势时是在地面上行走。但是正象前面所说的,如果要寻求权威的原则,就必须上升到更接近于天国或上帝圣象的境地,上帝圣象就是人类的灵魂。
人类的灵魂(它的生活或运动就是永不间断的玄思或思维)是理智和情欲这一对劲敌的情妇。他们一直在追求她;她属意于两者或其中之一时,便决定了人类尘世生活中的苦乐。
不管情欲在一个人的思维中是什么,只要通过一个人的意志体现在行动上,就成了恶行或罪恶的镣铐。同样,不管理性在一个人的思维中是什么,只要是通过他的意志体现在行动上,就成了美德和精神的自由。
还有,一个人的恶行必然会为自己招致痛悔或耻辱,同时也会使别人感到可耻或可怜。同样,一个人的德行必然会为自己带来荣誉,同时也会给别人一种具有权威的威觉。
政府正是一个国家或城邦的灵魂。因此,在共和国事务的辩论中,由决议体现的理性必然是美德。如果一个国家或城邦的灵魂是主权,那么国家或城邦的美德就必然是法律。但是如果政府的法律就是美德,美德就是法律;那么它所治理的国家就是权威,权威也就是它所治理的国家。
再者,如果一个人的自由存在于他的理智的王国中,那么缺乏理智便会使他成为情欲的奴隶。由此可见,一个共和国的自由存在于法律的王国之中,缺乏法律便会使它遭受暴君的恶政。我认为,亚里士多德和李维所说的‘共和国是法律的王国而不是人的王国”就是以这些原则为根据的。但“利维坦”竞无端地指责这种说法不以自然原则为基础。他们决不能这样说。因为“利维坦”说:“古希腊和罗马人的历史和哲学著作、以及政治学方面所有继承上述诸贤的人所写的书籍和论述中经常称道的自由,并不是个人的自由,而是共和国的自由。”如此说来,他也大可以说,共和国里的个人财产并不是个人财产,而是共和国的财产。因为财产的平等就会产生权力的平等,而权力的平等则不仅仅是整个共和国的自由,而且也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老实说,一个人要是对真象没有肯定的证明,就不可能这样无礼地对待最伟大的作家,也决不会这样断然反对所有的古代学说。但是证明究竟是什么呢?这还用得着问。“虽然直到今天路迦城的楼阁上还写着‘自由’两个大字,可是谁也不能就此推断说,这里的人比君士坦丁堡的人得到了更多的自由或豁免国家劳役的权利。所以下论是君主国家还是民主国家,个人的自由都是一样的。”